发表日期:2013年05月17日 共浏览 3677 次 编辑: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编号:2013051702
我中心举办邀请招标采购,诚邀感兴趣的国内制造商或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简介:
1.本次共设1个标的,投标人可任选1个或多个投标;详情见"附件一 标的清单"。
2.招标采取邀请招标,各家以报价的形式投标(盖公章的报价单)。
3.定标方式为:对招标做到实质性响应下,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 5月21日下午17:00止(以报价单送达到我公司时间为准)。
三、开标时间:2013年5月21日下午。
四、招标单位:南京未来网络产业创新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南京•江宁区将军大道37号翠屏科创园2号楼2层1219室。
联 系 人:王珂
电 话:025-57926664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参与本次招标的的投标人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4.能接受我中心拟定的既定采购合同。
5.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标的物送至我中心指定地点。
6.所有投标单位均应保证所提供之设备为原厂原装正品。
7.若投标单位未与我单位有合作经历,请随同报价单一起,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在这句话上面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单位的银行开户信息。
二、报价单的相关说明:
1.投标报价为含税价(包括运费、安装调试费等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和国家三包明文规定质保期内所有的服务、维修及配件费)。
2.报价单应清晰可见,不得涂抹或修改,加盖公章应清晰可辨。
三、报价单的递交
1.所有报价单请以快递形式送至我中心(地址、联系人等请参照第一章相关内容)。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后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四、采购合同
1、合同签订:
①.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②.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标的清单中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适当的增加或减少。
③.中标人不与用户签订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可单方面取消其中标资格,依实际情况追究责任。
2、合同执行:
①.甲乙双方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
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交货,乙方应在规定的交货期限内电话或书面告知甲方;
③.如需变更合同标的,甲乙双方须协商之后再定;
④.无特殊原因甲方拒不履行合同,招标人可单方面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
3、相应合同条款详见 “附件二 设备采购合同”。
附件一:
标的清单
序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 | 规格/配置 | 单价 | 数量 | 单位 | 小计 |
1 | 三层交换机 | cisco | WS-C3560G-48TS-E |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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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路由器 | cisco | 3945/K9 |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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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二层交换机 | H3C | H3CLS-5120-52P-LI 48口 千兆 |
| 7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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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机柜 | 图腾 | 600*1000 AD6042 |
| 3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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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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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标的物全部需要原厂原装产品,请各家供应商注意需求!!!
附件二:
设备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人) 南京未来网络产业创新有限公司
乙方:(供应商)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设备:
序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总计(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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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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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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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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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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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设备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本合同总价款是设备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售后服务费用。
第三条 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四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在本合同成立、生效之日起 4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约定的设备(含一切相关配件)送至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37号翠屏科创园2号楼2层 (甲方指定位置)。
2、乙方交付的设备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设备、数量和规格要求。
3、甲方应当收货后的 7 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外观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
4、甲方若对乙方提供的设备有任何异议,应于收到设备之日起30天内向乙方提出。
第五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乙方的承诺不得低于国家及行业“三包”规定,乙方的承诺高于“三包”规定的,三包服务以乙方承诺为准。
1.1厂家服务标准: 。
1.2供应商将对本合同下设备的售后服务承诺作为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2、保修期内,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委派人员到设备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任何时候,设备出现故障,甲方向乙方报修后24小时内乙方技术人员必须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第六条 货款支付
甲方收到设备及发票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80 %的款项给乙方,余款待甲方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拒付设备款的,由甲方向乙方赔偿 合同总价的5% 的违约金。
2、若乙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设备,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合同总价的5% 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 5‰ 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 10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4、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无论甲方拒收与否,乙方均应向甲方另行支付 合同总额5% 的违约金。若被查出所供货物或其部件是假冒伪劣产品的,甲方有权选择无条件退货并收回货款或要求换货;除此之外,乙方应另行向甲方支付 与合同总额等值 的违约金。
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叁次维修或更换,仍不能达到设备正常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4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应按 合同总价款的 10 %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另行选择其他服务提供商另行提供售后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负 责 人: 法人代表: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地址:
37号翠屏科创园2号楼2层
邮编: 邮编:
电话:025-57926664 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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