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5年10月14日 共浏览 6262 次 编辑:
未来网络科研产业大厦建设项目规划设计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江苏省未来网络创新研究院
南京未来网络产业创新有限公司
2015年 10月13日
目 录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本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项目名称:未来网络科研产业大厦 项目 |
2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苏源大道以东、中国无线谷以西、阳山河路以南、秣周路以北 |
3 | 建设规模 | 项目规划用地137.5亩,总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二期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 |
4 | 招标范围 和内容 | 招标内容:项目规划用地137.5亩,总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二期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建筑初步设计、土建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水、暖通、电专业)、幕墙设计、景观园林设计、泛光照明设计、二次装修设计以及二次装修阶段的各设备专业配合(不含智能化设计、市政工程设计)。 |
5 | 设计周期 | 拟8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 20 日历天初步设计(具体时间根据项目需要);施工图设计: 60 日历天(具体施工图设计开始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
6 | 资格审查方式 | 符合性审查 |
7 | 合格投标人 资格条件 | 企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
8 | 投标文件份数 | 1.投标文件: 1 套正本, 4 套副本。 2.投标文件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技术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第二部分:商务标。 |
9 | 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志要求 | 投标文件按规定进行包封、密封和标志。 |
10 | 投标文件 提交地点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12号UPARK 2号楼19层 |
11 |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及要求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 10月19日 10时 0分(北京时间,下同)。 |
12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12号UPARK 2号楼19层。 时间: 2015年 10月19日。 |
13 | 评标标准及方法 | 综合评分评估法。 |
14 | 其他 | 无论中标与否,所有投标文件(原件除外)一律不予退还。 |
15 | 投标人报名 | 招标文件公布2天内报名,报名联系电话:57926665,邮箱:center@fnii.cn |
1. 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本项目的工程规模、招标内容、设计周期等情况详见设计任务书。
1.2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1.2.1投标人的资格
1.2.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1.2.1.2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1.2.1.3投标人必须是一个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
1.2.2投标人应真实、完整地填报投标文件
2. 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内容
2.1.1招标文件按照章节顺序分章编制,除本款下述各章节的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充通知和其它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章次主要内容如下:
章 次 内 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设计任务书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2.1.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检查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将视为废标而被拒绝接受。
2.1.3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备,如有缺页或附件不全等情况发生,应及时告知招标人并由招标人予以补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发布后 2 日内,继续对招标文件的有关事宜以书面形式提请招标人予以澄清。招标人将在自收到书面澄清要求之日起1日内编制补充通知,通过书面或其他方式发至各投标人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1 天前,可因任何原因,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疑问而做出的,招标人发出的所有补充通知应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招标人发出的补充通知若前后存在矛盾,则以后发出的补充通知为准。
2.3.3为便于投标人在合理的时间内,按照补充通知提出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推迟投标截止期,招标人和投标人相应的权利与义务亦应随之延长。
3. 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商务标要以明标方式进行编制,商务标要单独密封,骑缝处加盖公章。
①近年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
②项目设计组配备情况表;
③设计质量控制和服务承诺书;
④各阶段设计时间安排;
3.2投标有效期
3.2.1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2.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
3.3投标文件的形式及签署
3.3.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份数,以本须知第3.1条规定的内容与格式,编制和签署投标文件。
3.3.2商务标及技术标均为明标。
3.3.3投标文件的任何地方均不应涂改、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和盖章。
4. 递交投标文件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加盖企业印章,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
4.1.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印章。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5. 开标与评标
5.1开标
5.1.1招标人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所有按时递交的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公开开标。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1. 1.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1. 1.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2定标
5.2.1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则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6. 合同的授予
6.1中标通知书
6.1.1中标通知书将明确招标人对中标人按照设计合同要求,完成项目设计的价格、工期、质量、以及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限等。
6.1.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设计合同的组成部分。
6.2签订合同
6.3.1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签署文件的受权代表)共同签订设计合同。